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80年,2011年获教育部批准升格,是教育部批准最早的十所幼专之一,是全国师专“双高计划”唯一推荐学校。
学校学林路校区占地427亩,市委市政府新增梅冲湖校区用地430亩。学校目前开设了14个专业,其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美术教育3个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4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自2019年起,学校与省内重点师范大学联合培养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生。
现因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额及岗位条件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积极主动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助精神;
3.有吃苦耐劳精神,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运用能力;
4.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9月13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基本待遇
一经录用,按照《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进行管理考核,购买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有意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及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等,以上附件扫描至一个pdf文件)于2020年9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hyzzrs@163.com,邮件名称设置为:“姓名+岗位”应聘简历。
2.资格审查
2020年9月23日通过校园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于2020年9月25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一楼学术报告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职业能力测试通知书。
3.职业能力测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职业能力测试。职业能力测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综合素质,不指定教材和参考资料。职业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的测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5.考察、体检与公示
初选人员体检、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初选人员自理。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则按照专业测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0551-62520118、62529306(咨询)
0551-62520121(监督)
点击下载>>>
2020年9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www.hfpec.edu.cn/index.php?g=&m=article&a=index&id=40317&cid=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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